吴宗宪林心如口水艳照门
万象娱乐 | 2008/03/18 11:34
来自某节目采访:

经典语录:
 
 
吴宗宪:偷我电脑的,一定觉得我是个圣人;
林心如:这件事一般人也会做;
吴飒:我十分期待吴宗宪!  
 
“为了保持她们的形象,我坚决不看艳照”
 
吴飒:心如心如,我们来直接的,你看过艳照门的照片没?点评一下。

林心如:啊,点评?几乎所有当事人都出来讲了,不关我事的,我就不太方便发言啦。只希望这个风波早点过去。

吴飒:真低调啊……那宪哥呢,你有没有看艳照?

吴宗宪:我跟你讲,你肯定不相信。

吴飒:我相信你,你说嘛……

吴宗宪:哈哈,我真的没有看。照片都是我好朋友传给我的,但是我真的连看都没看过。因为都是我很喜欢的女生,我觉得最美的部分都是看不到的那部分。你穿个泳装什么的,我都觉得很美,为了让她们在我心目中永远保持美丽的形象,所以我就不看。刚好一个多月前,我的电脑掉了嘛——

吴飒:啊!你岂不是很担心?难道你都加密了?

吴宗宪:我一点都不担心,偷了我电脑的人一定觉得我是个圣人,里面都是公文。我也有苹果电脑……但我最近丢的这个是法拉利的,可以用脚站在上面踩的那种。

吴飒:电脑也有法拉利?!不会是你处理得很干净吧?

吴宗宪:OK啦,我承认,那台电脑里我曾经download了不该download的东西,哈哈哈哈!但那是给我的制作人看的,《台湾红不让》的制作人,他喜欢看那些,我不喜欢。我比较不爱看那些。

吴飒:呃……你不爱看假的,你爱看真的……

吴宗宪:我在台湾口碑是最糟的,但是这么多年来,全部的事情都没有我!

吴飒:你勇于认错?你是台湾版陈冠希?

吴宗宪:没有,没有。我没有做过!我没有那么……(大笑ing)

吴飒:心如小姐呢,你平时跟男朋友情到浓时,会不会也拍这些照片?

林心如:(爆笑ing)一定不会!没有这个情况!!

吴飒:出了这个事情之后……

林心如:没出这件事情之前,我也不曾尝试过!你不要老是设些陷阱让我往里跳,我是不会拍的!哈哈。

吴飒:(汗)你接受采访真老道啊!
 
“性爱这件事,类似于合同关系”
 
吴飒:宪哥,你跟冠希熟不?

吴宗宪:他也是我的朋友啦。但是这件事,他应该要负责任的,法律上的责任。我看他出来用英文讲了很多“apologize”、“sorry”,但是很多事情不是抱歉就OK的,道德上的责任已经过不去了。
吴飒:法律上的责任是指……坐牢吗?

吴宗宪:Yes!Of course!身心的认错,是必须的。车子把人腿撞断了,那不是say “sorry”,那是“say‘sorry’forever。”你们知道有一种罪名叫“过失致死”吗?谁开车撞人是故意的?有一种“sorry”是不用说 的。对那些女星,现在赔偿也是没有用的。我如果是陈冠希的话,我真希望我被判刑。

林心如:我不太赞成宪哥说的。你说,这个东西一般的人可能也会拍的吧?只不过因为陈冠希他们是艺人。不能说艺人拍的就是淫照,你们(平常人)自己拍的又是什么呢?对不对?

吴飒:完了完了,分歧了,分歧了!

吴宗宪:当然,你会说拍照是他们的自由啊,他们又不是故意掉的。但是,性爱这件事,是两个人的事情。你们类似于合同关系,你和你的另外一半,你们是联合演出啊!如果是你,你愿意给人家看吗?比如说我们俩……

吴飒:不,不……

吴宗宪:哈哈,比如,我们俩是男女朋友,你要拍照,OK!但是这个秘密是属于我跟你的,我要保守它,就好像你也要保守它一样,你就是要把它带进棺材里,否则你就是对不起我。

吴飒:看来有分歧了,说不清,说不清。跳过!宪哥,有人将谢霆锋评为年度最可怜的男人。

吴宗宪:我觉得他是很惨。但作为一个男人,心胸应该宽广一点。当然,我可以劝别人,但是我做不到。哈哈!
 
“我是台湾娱乐圈里最好的一个人哪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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